开办餐饮店“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开办餐饮店“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。
(二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(三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(四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(五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(六)取得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点位权属证明(其中,设置点位为自有权属的,提供产权证明;设置点位为租用的,提供租赁协议和点位产权证明)。
(七) 已统计本单位需进行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。
二、申请材料
类别 |
序号 |
材料名称 |
是否必交材料 |
材料类型 |
提交时限 |
材料 份数 |
纸张类型 |
是否 减免 | |
线上 |
线下 | ||||||||
公共 |
1 |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|
是 |
电子表单 |
原件/ 复印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
2 |
营业执照 |
是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复印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是 | |
3 |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书 |
是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4 |
委托书 |
否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原件 |
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时提供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市监 |
5 |
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 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、操作流程图 |
是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
6 |
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 清单 |
是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7 |
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,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、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|
是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住建 |
8 |
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
9 |
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场地权 属证明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 复印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10 |
户外招牌设施设计方案或 设计平面图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 复印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11 |
安全承诺书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类别 |
序 号 |
材料名称 |
是否必交材料 |
材料类型 |
提交时限 |
材料 份数 |
纸张类型 |
是否 减免 | |
线上 |
线下 | ||||||||
消防 |
12 |
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/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 |
申请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
13 |
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|
否 |
扫描件/复印件 |
复印件 |
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14 |
场所平面布置图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复印件 |
可以在消防救 援机构现场核 查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否 | ||
15 |
消防安全制度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复印件 |
可以在消防救 援机构现场核 查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16 |
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复印件 |
可以在消防救 援机构现场核 查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A4 |
否 | |
17 |
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|
是 |
扫描件 |
原件/复印件 |
可以在消防救 援机构现场核 查时提交 |
一式一份 |
否 |
三、办理方式
(一)线上办理
http://www.sczwfw.gov.cn(四川政务服务网)。实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“一件事”服务专栏,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,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。
(二)线下办理:
1.龙门市监所:高坪区龙门金龙东路街道-27号
2.阙家市监所:高坪区阙家镇学识街农贸市场2楼
3.东观市监所:高坪区东观镇新盛街道23号
4.长乐市监所:高坪区长乐镇商业街11号
5.白塔市监所:高坪区望鹤路六段36号2楼(御景湾小区)
6.清溪市监所:高坪区康乐巷38号
四、办理时间
办结时限:13个工作日
五、咨询电话
(一)龙门市监所0817—3560315
(二)阙家市监所0817—3540315
(三)东观市监所0817—3538032
(四)长乐市监所0817—3418035
(五)白塔市监所0817—3353308
(六)清溪市监所0817—3353306
六、办理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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